作者: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
来源: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
第二届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 秘书长办公会议制度
第二届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
秘书长办公会议制度
(2016年11月4日第一次会长办公会通过)
一、会议议题
(1)贯彻、落实会长(或常务理事会)会议精神与会长交办的工作任务。
(2)讨论拟提交会长办公会(或常务理事会)会议研究的相关议题。
(3)研究决定秘书处的工作或活动。
(4)其它需提交秘书长办公会议讨论的问题。
议题由各位副秘书长提出,经秘书长审定。
二、会议主持及参加人员
会议由秘书长主持,参加会议人员为有关副会长和正、副秘书长。
三、会议时间
秘书长办公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
四、会议承办
由秘书处承办,秘书处秘书负责会议通知和记录、纪要工作。
五、会议考勤
按规定应参加会议人员,因事因病或不能按时参加会议,必须提前向秘书长请假,但每年缺席不超过2次,缺席超过2次或连续请假4次以上的、不能按时参加会议的,视作不能履行副秘书长职责,报请会长批准免去其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