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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 来源: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

如何切实推进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智库要闻

2021-08-19

导读

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是“十四五”时期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时代主题与根本要求。

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旨在构建更高质量、更加公平、更加多样、更可持续发展、更为安全可靠的教育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如何切实推进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专家学者通过承担省教科规划决策咨询重大课题、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重点资助课题展开研究,湖南日报《理论·智库》特刊发其阶段性成果,以飨读者。


加快教研转型   为建设高质量基础教育体系提供重要专业支撑

杨敏 周丛笑 陈丹

基础教育教研机构是在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开展基础教育教学研究的专门机构,其教研工作是保障基础教育质量的重要支撑。长期以来,教研工作在推进课程改革、指导教学实践、促进教师发展、服务教育决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进入新时代,面对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教研机构须清醒认识教研工作的关键任务、关键环节,把握发展趋势和历史走势,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加快推进教研转型,为建设高质量基础教育体系提供强有力的专业支撑。

明确教研工作指导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五育”并举研究好

今年4月,湖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了新时代我省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指导思想,阐明了教研工作“为谁服务”的问题,以及教研工作的价值、途径、目的、要求,厘清了教研工作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逻辑关系。各级教研机构和教研人员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五育”并举研究透、研究好。

构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教研联动体系。教育行政部门应进一步完善省、市、县、校四级教研工作体系建设,加强对各级教研机构的组织和领导,推动形成教研机构上下贯通、横向联动的新格局,务求指导好每一所学校、每一位教师,确保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动摇、教育教学改革方向不偏离。

指导和督促学校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教研机构应建立大教育观和大教研观,在突出德育实效、提升智育水平、强化体育锻炼、增强美育熏陶、加强劳动教育等方面开展针对性研究,引导学校和教师坚持“德育为首、能力为重、创新为上”,真正落实“五育”并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教研机构应创建线上线下、课内课外多渠道教研联盟,在课程结构、课程实施、课程管理等关键环节上加强研究。应建言行政部门引导学校树立正确政绩观,不仅仅以升学率和考试排名为标准评价学校、教师和学生,筑牢“五育”并举基础保障。

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瞄准教育教学瓶颈,把课堂教学引领好

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需要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健全质量评价监测系统、强化过程性和发展性评价,推动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科学评价体系,摒弃唯分数评价方式。同时须加强课堂质量建设、减轻学生负担,让富有个性、高效率的学习过程成为学生发展的跑道。

聚焦关键环节,将教研关注点从教师的“教”转向学生的“学”。应充分利用区域教研、网络教研、综合教研、主题教研等方式,指导学校、教师准确把握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加强对课程、教学、作业和考试评价等育人关键环节研究,引领学校和教师立足学生视角,以育人为核心,将教研关注点从教师的“教”转向学生的“学”,完成从“应试教研”向“全面育人教研”的转型,实现教学研究、学生素质发展的双向奔赴。比如为推进“双减”政策全面贯彻落实,教研机构应迅速研究、部署相关指导计划,着力改变学校作业数量过多、质量不高、功能异化等突出问题,以减轻学生不合理的作业负担。

聚焦课堂教学,向课堂要质量。教研机构应带领学校和教师深入课堂开展教学研究,并通过公开课等方式展示、论证阶段性研究成果。教研机构应牵头开展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及推广应用工作,以激发一线教师对课堂研究的持续关注。针对区域教育发展不平衡问题,教研机构应建立教研员对接乡村学校、薄弱学校联系点制度,组织教研员到农村边远地区和薄弱学校持续开展教学指导,帮助这些学校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让课堂质量在每个地区、每所学校都有保障。

推进传统教研向新型教育智库转型,服务政府教育决策,把问题咨询回应好

2015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释放了推动地方教研机构转型的信号。为此,湖南教研的领头雁——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率先试水,探索教研机构转型新样态,充分利用教研人员过硬的学科素养和较高的研究水平,为各级教育行政决策提供咨询服务,开始从单一教研机构向复合型研究智库转型。《实施意见》则进一步明确了教研机构作为教育智库的职责,比如关注国家发展动态和社会变革趋势、强化预研预判、深化对教育决策实施的实效追踪和问题预警研究等等。

教研机构要树立问题导向意识。教育是重大民生问题,教育改革的一举一动、一政一令都可能成为牵动千家万户的热点焦点。因此,教研部门须树立问题导向意识,紧盯社会、家长反映强烈的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准确研判政策与实情、举措与保障、现状与发展间的关系,从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出发,探索应然与实然之间的发展路径,为政府教育决策提供学理支撑和实证数据。

教研机构要做好人才储备和梯队建设。教研机构要顺利实现转型、把决策咨询问题回应好,人才是关键。2020年湖南基础教育教研工作调研(参与调研的市县两级113个教研机构实际在岗1805人)数据显示,30岁及以下教研员占比3.1%31-40岁占比12%41-5040.4%51岁以上占比44.5%。年龄偏大、研究和学习背景同质化程度高已成为当下教研队伍发展的突出瓶颈。因此,对于各级教研机构来说,做好人才储备和梯队建设,是转型发展的重中之重。

(作者分别系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基础教育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湘潭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办公室副主任)


紧扣实效长效 立体构建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新格局

刘建琼 董仲文

劳动教育肩负着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责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重要内容。2020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同年7月,教育部印发《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落实《意见》和《纲要》,须抓住关键推进改革创新,重点在于通过建设课程体系完善、社会各界协同、组织实施有序的劳动教育体系,大力提升劳动教育的实效性和长效性。

规范课程设置,完善两大体系,重构劳动教育课程体系

落实劳动教育,须按国家课程方案保证必要课程时间、科学设计课程内容、建立健全课程评价体系。

规范劳动教育课程设置。各级各类学校应按《意见》与《纲要》要求,开足劳动教育必修课时,安排好集体劳动周(月)活动,让学生从小学到大学能持续受到良好的劳动教育,从而将尊重劳动、崇尚劳动、热爱劳动的基本观念,勤俭、奋斗、创新、奉献的劳动精神,担当责任、自觉自愿、坚持不懈、吃苦耐劳的劳动品质融入血脉,成为基本素养。

完善劳动教育两大体系。一是完善劳动教育内容体系。应根据《意见》《纲要》要求,结合劳动教育特点,围绕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三个模块,精选劳动项目、设计任务清单。内容安排要因地制宜彰显特色、按照学段分层螺旋上升,形成大中小学融合贯通的劳动教育内容体系。二是完善劳动教育评价体系。健全学生劳动素养评价标准、程序和激励机制,将劳动素养评价结果作为衡量学生全面发展情况的重要内容,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和毕业依据,作为升学、就业的重要参考或依据。

沟通四个领域,统筹多种要素,拓展劳动教育路径

实施劳动教育,学校是主阵地,家庭是基础,社会作依托。只有学校、社会、家庭多方密切配合、同频共振,劳动教育才不会被学校淡化、家庭软化、社会弱化,劳动的独特育人价值才能充分体现。

沟通课外实践。实践性是劳动教育的典型特征。学校应将课外劳动实践纳入学校教育工作计划,将劳动教育与学生的个人生活、校园生活与社会生活有机结合起来,让学生在多样化的真实情境中丰富劳动体验、提高劳动能力、深化对劳动价值的理解、养成良好劳动品质。

沟通其他教育。倡导在其他学科、教育活动中有机渗透劳动教育,实现劳动教育的树德、增智、强体、育美功能,促进五育融合、学以致用。

沟通家庭与社会教育。家庭与社会共同承担着为劳动教育提供智力、人力、物力、财力支持的义务。

沟通校园劳动文化建设。学校应通过丰富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劳动教育宣传,将劳动教育融入校园文化建设,将劳动育人融入学校办学理念,让师生在潜移默化中深化劳动意识和劳动自觉。

加强制度保障,创建推进机制,理顺劳动教育工作体系

推进劳动教育落地是个系统工程,劳动场地解决、教学资源建设、师资配备、设备供给等诸多实际问题都需要政府部门统筹规划、相关各方创造性化解。

大力加强劳动教育的制度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统筹推进、教育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的劳动教育组织工作机制。二是加强场地建设。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区域统筹”原则,建好劳动教育实践基地,满足区域学生劳动教育实践需要。比如可按照每100万人口应具有一个2000人规模的劳动教育实践基地、每县(市、区)至少建设一个劳动教育实践基地、每所学校建立相对固定的劳动教育场所的思路,由市(州)和县(市、区)统筹规划。三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通过建立专兼职结合的师资聘任制度、学校间劳动教育师资共享、专业技能强化培训等措施,建设一支具备较高专业水平的劳动师资队伍。四是加强安全保障。比如建立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劳动教育风险分担机制,建立健全安全教育与管理并重的劳动教育安全保障体系,制定劳动实践活动风险防控预案,完善应急与事故处理机制等等。五是加强专业支持。比如省、市、县各级教研机构应配备劳动教育教研员,中小学应建立劳动教育教研组。

积极创建劳动教育的工作机制。一是创建“科研+行政”工作机制。以调研作基础,通过开展课题研究,提供劳动教育决策的科学遵循;以政策作保障,通过实施行政驱动,整体谋划区域劳动教育工作。二是创建“互联网+”多工作平台。比如“互联网+劳动教育课例研讨”“互联网+劳动教育督导评估”“互联网+劳动教育成果展评”等。三是创建“学校+基地(家庭、社区、企业)”多元课程体系。在遵循《意见》与《纲要》要求的劳动教育目标框架、内容体系和价值定位基础之上,鼓励学校与本地实践教育基地合作,开发“一地一品,一校一特色”的劳动教育课程。四是创建“专家+骨干教师”核心团队。五是创建“示范(区、校)+联盟”共享机制。重点培育、精心打造典型经验和案例,推进联盟共建。六是创建“项目+任务”教育新模式。通过专题引领、项目任务驱动推进劳动实践。基于此,我省可望用35年时间做强传统优势、丰富实践载体,基本建成方向正确、内容完善、学段衔接、模式多样、机制健全的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工作新格局。

(作者分别系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基础教育研究所所长,二级研究员;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基础教育研究所教研员,中小学高级教师)



积极践行新课程理念要求 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

邹海龙 黄恭福

2021年是我国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开局之年,也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推动各级教育高水平高质量普及、鼓励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的关键之年。积极践行新课程理念要求,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对于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2020年,湖南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3%,实现了历史性跨越,人民群众对教育的获得感显著增强。当前,我省普通高中教育正处在新发展阶段的关键节点,在硬件建设、管理机制、师资队伍等方面仍存在一些现实困境有待破解。比如部分地区学校供选课走班教学的校舍不足、教师总量偏少且结构欠合理、“化解大班额”反弹压力大;学校组织管理机构僵化、功能固化、思想老化现象在一些地方不同程度显现;一些学校尚未扭转应试教育惯性思维,只注重结果导向的“育分”,忽视发展导向的“育人”,只注重课堂教学的知识容量,忽视学生核心素养发展;一些学校的教育评价迫切需要融入过程评价、增值评价、综合评价等先进教育评价要素;为适应育人方式改革需要,教师的专业素养和育人水平有待大幅提升,尤其需要提升开展基于情境、问题导向的多种方式教学、跨学科综合性教学、深度学习的设计与实施等能力。

鉴于此,建议着重从以下几方面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

注重科学合理统筹,促进资源有效配置。通过政策导向统筹配置各类教育资源、严控普通高中学校体量规模,破解城区高中“人挤人”、乡镇高中“没有人”的态势,大力支持县域高中发展;通过合理统筹教师岗位编制,探索实施“县管校聘”“局管校聘”,有效破解“结构式”教师缺乏问题;通过统筹经费投入使用,激活普通高中学校发展内生动力,实现学校间校舍、师资、设备等要素的优化布局;通过盘活学校内部资源存量,大力开发学校特色课程体系,灵活实施“选课走班”;通过合理配置校内资源,促使“化解大班额”的刚性政策和“选课走班”的柔性目标有效落实。应深刻认识到,在普职分流大致相当、义务教育阶段实施“双减”政策、校外培训机构面临缩减的大背景下,普通高中加快资源优化配置、推动内涵发展、促进育人方式转型升级应属当务之急。

注重细化宏观政策,精准指导关键环节。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应结合本区域教育规模、结构层次和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深入研读省委、省政府及省教育厅有关普通高中新课程新高考的系列政策文件,具化育人方式改革目标任务,制订适合本区域实际的“操作指南”和“实施细则”,比如《普通高中新课程学科教学指南》《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建设发展指导意见》《普通高中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等。为促使育人方式改革的各项要求落地落实,学校应加快构建科学高效的课程、教学、评价管理体系,形成规范有序、行之有效的运行机制;完善校本教研制度,创新开展校本教研活动,着力推进教师“教研训一体化”发展,有效促进教师专业素养整体提升。与此同时,应创新开展区域和学校育人方式改革的实践研究,培植典型经验,充分发挥教研科研的支撑作用。

注重教育教学改革,推动学生全面发展。学校应积极主动适应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聚焦课程建设、教学改革、学生发展指导等关键领域,形成“一体两翼”育人方式新格局;着力构建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和“三全育人”课程体系,凸显新时代“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和目标;创新教学组织管理,以课堂教学改革为突破口,引领广大教师切实转变教育观念,积极探索和发展基于核心素养的课堂教学模式;切实加强生涯规划教育,充分发挥“家校社”共育体制机制作用,指导学生科学合理使用好“课程选择权”。比如长沙市以建设教育部“智慧教育示范区”为契机,依托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区示范校建设,推动新技术支持下的教育教学模式变革,探索构建基于学科核心素养的“五维·四型”“三级三类九型”等特色化课程体系,取得了良好成效。

注重优化教育评价,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和人才观,学生评价应“破”用分数给学生贴标签,“立”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育人要求;教师评价应“破”重知识轻德行、重教书轻育人,“立”潜心教学、全心育人的制度要求,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学校评价应“破”重分数轻素质等片面办学行为,“立”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党委政府教育评价应“破”短视行为和功利化倾向,“立”科学履行职责的体制机制。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须注重落实新课程理念和要求,积极探索新课程新高考背景下的学习评价、学业评价与教师评价,紧紧围绕“发展学生核心素养”主旨,认真践行“教学评”一体化理念,有机融入“一核四层四翼”高考评价体系,积极推进核心素养导向的教学、考试、评价改革。比如我省部分市州结合区域实际,构建“从入口看出口,从起点看变化”的增值评价模式,一定程度上啃下了普通高中育人方式评价改革的“硬骨头”,促进了普通高中学校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作者分别系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基础教育研究所副所长,中小学高级教师;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基础教育研究所教研员,中小学高级教师)



加强四大体系建设 助推新时代专门教育落实落地

曹汉庆 朱琳

专门教育是国家“十四五”规划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自1955年北京市海淀温泉工读学校成立以来,我国专门教育走过了60多年的发展历程。作为工读学校新的发展形态,专门学校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矫治青少年不良行为等方面积极探索,为挽救问题青少年、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为进一步发挥专门学校的积极作用,新修订、自202161日起施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对专门教育作出了规定。各职能部门应抓住这次法律修订契机,大力推进新时代专门教育落实落地。

推进法治体系建设,明确专门学校办学定位

作为我国法治建设的特殊一环,专门学校长期坚持“立足教育、科学矫治、有效转化”的办学方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六条规定,专门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和矫治的重要保护处分措施。并对“严重不良行为”进行了明确界定,即未成年人实施的有刑法规定、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行为,以及严重危害社会的9种行为。这是对2016年中办、国办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和2019年中办、国办下发的《关于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法制化确认。由此可知,专门学校的教育对象是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

然而,自1999年《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颁布后,“三自愿”原则取代了强制招生,即学校同意、家长同意、学生同意后方可入学,这造成了专门学校教育对象不精准等问题,导致专门学校尚未完全发挥应有功用,因此应加快完善专门教育立法工作,出台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办法,确保专门学校建设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完善专门学校管理体系,做好分级分类管理

《意见》明确提出,专门教育是国家教育体系中的组成部分,也是少年司法体系中具有“提前干预、以教代刑”特点的重要保护处分措施。“国家教育体系”和“少年司法体系”的双重归属,要求专门教育须进一步完善专门学校管理体系。

厘清职责,进一步明确专门学校管理机制。目前,专门学校大部分属教育部门主管,少部分属司法部门主管,或由教育部门和综治部门双重管理,这给专门学校管理带来难度,出现“教育性”和“司法性”难以兼顾的问题。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的一些专门学校,一定程度上与司法疏离,出现“教育性”有余而“司法性”不足问题。为此,公安司法等部门应与专门学校建立更为密切的联系,如派驻法治副校长、公安干警等,参与专门学校法治教育、学生管理与矫治等工作,助力专门学校健康发展。

分级分类,对专门学校教育对象精准管理。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专门学校应根据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或违法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分校区或在校区内进行功能布局,实行分级、分区、分类、分班的精准管理,可设立闭环管理区和普通管理区。闭环管理区由公安司法部门负责矫治工作,教育部门承担教育工作;普通管理区以专任教师为管理主体,公安干警协助指导,确保相关管理机制合理、可行,提高教育矫治效果。

推进课程体系建设,提高专门教育质量

鉴于教育对象的特殊性,专门教育课程体系应包括法治教育、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文化教育、劳动教育和职业技能教育等,并重点关注行为矫治、法治教育、心理咨询与辅导、感恩教育等方面的有机配合,同时尝试向两个方向拓展延伸——

确保完成义务教育。专门学校对没有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科学安排教学内容,注重因材施教,确保其逐步达到义务教育相应教学要求;对已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可适当开设高中阶段相关课程,满足其发展需要。

突出职业技术教育。根据学生兴趣爱好和发展需要,加强职业技术教育,引导学生参加各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考试、掌握一技之长,逐步培养学生自信自立自强品质,有效预防违法犯罪,提高专门教育育人质量。

推动落实保障体系,积极联合多方力量

加强专门学校建设,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实要求,是促进青少年整体健康成长的底线保障。《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专门教育发展和专门学校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议从以下方面加快推进其保障体系落地落实——

成立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积极组织教育、公安、司法行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共青团、新闻出版等部门相关人员成立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研究确定专门学校教学、管理等工作,形成“党政主导、教育牵头、公安参与、部门支持、社会配合”的运行机制。

加大经费投入。鉴于办学定位的特殊性,专门学校需要配备相应教育教学资源,政府应加大资金投入以改进专门学校办学条件。建议参照《特殊教育提升计划》设立专项资金,明确专门学校生均经费标准和教师补助、津贴发放依据,保障专门教育可持续发展。

健全师资队伍。当前,专门学校师资力量较为薄弱,但社会各界对其业务水平、综合素养提出了更高要求,必须配足、配齐、配好专门学校教师和法务管理人员。政府可通过一定政策倾斜和优厚的福利待遇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加入专门教育,并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师培训,提升其专业化水平。

(作者分别系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基础教育研究所副所长,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基础教育研究所教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