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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 来源: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

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党建工作报告



省教育厅、省民政厅:

根据省教育厅湘教发【20214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级教育类社会组织管理的通知》有关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要求,现将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党建工作报告如下:

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应建尽建”原则,建立中共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党支部,实现党的组织全覆盖。  

协会党支部经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党委批准(湖南省教科院科研函【20174号《关于同意成立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党支部的批复》),于20175月成立,挂靠中共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党委。支部书记由协会专职副秘书长兼任,协会支部由协会正副秘书长、研究分会秘书长、专(兼)职秘书党员组成,协会支部共有党员 13人,其中女党员4人。同时逐步完善党支部有关制度。  

协会党支部属“功能性”党支部,党员分别来自省教育厅、省教科院、协会秘书处、湖南科技大学、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安全职业学院、长沙市芙蓉区教科中心、湖南省伽汇教育图书发行有限公司等8个协会会员单位。党员党组织关系在原单位,党员既参加本单位的党组织活动,也参加协会党支部活动。

二、按照省民政厅、省教育厅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建工作,切实加强协会自身建设。

党支部成立后修改协会《章程》,实现党的组织全覆盖。在协会《章程》的第三条增加“本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等内容。并在协会会员代表大会上的《协会工作报告》加以说明,并经会员代表一致通过。

加强协会内部治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做到四个 “始终”,即: “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坚持依法办会;忠诚履职讲担当,始终坚持科研立会;严明纪律讲规矩,始终坚持科学治会;精益求精讲质量,始终坚持服务兴会”。协会制定了包括党支部在内的各项规章制定,没乱收任何费用,财务收支按省教科院规定办理,每年协会重大活动、工作计划报省教育厅批准或备案。协会一切活动不面向整个教育系统,只在协会会员单位内部开展。协会的重大信息都在《协会网》或协会QQ群公开。努力做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协会的一切活动按《协会章程》办事、与行政事业单位脱钩,财务独立核算,人员职责分开,活动自主决策。同时抓好会员单位内部教育科研的规范化管理、学术性管理、标准型管理,实行专家论证制、专家研讨制、专家验收制,充分发挥党支部党员的带头作用。

三、开展一系列党支部活动,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协会支部成立以来,每年开展支部活动2-3次,每次活动,协会会长、省教育厅原党组成员、省教科院原院长姜正国教授反复强调“旗帜鲜明讲政治、严明纪律讲规矩,坚持服务讲质量”要求,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与此同时,协会还开展系列活动。如湘西11个贫困县市科研骨干课题研究现场培训、疫情期间网络培训、“扶贫攻坚”活动(2019年协会资助4万元,2020年扶贫网络培训2.8万元)。2021年计划除继续组织扶贫工作外,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拟组织党员“下乡送教”以及进行“学习党史,缅怀烈士、不忘初心”的学习教育活动。

                  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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