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科研课题结题实施细则
湘教科协〔2016〕14号
关于印发《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基础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科研课题结题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教科院(所)、县市区教研室、中小学、幼儿园等会员单位,协会各研究分会:
为加强和完善我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课题的管理,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经报请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会长批准同意,现将《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基础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基础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科研课题结题实施细则(试行)
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
2016年6月25日
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基础教育
(含中等职业教育)科研课题结题鉴定实施细则(试行)
为规范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基础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下同)科研课题结题工作,根据《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基础教育科研课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参照《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结题实施细则》,特制定本细则。
一、课题结题的形式
课题结题工作原则上由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秘书处或委托市州会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进行。结题的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审核验收结题,二是会议或通讯鉴定结题。课题结题形式以审核验收结题为主,会议或通讯鉴定结题须经主持人同意并自愿申请。
审核验收结题由协会秘书处按本《细则》第三条、第四条规定进行,原则上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会议或通讯鉴定结题由结题专家组按本《细则》第三条、第四条规定和成果质量与水平确定,等级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二、课题结题的程序
(一)课题组在研究工作完成后,课题主持人应填写《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课题结题申请书》(单独装订),同时提交一式三份课题结题材料(资料装袋)。封面贴上协会受理结题登记表。所有结题材料需报送市州会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签字盖章后交秘书处。
(二)对于申请会议或通讯鉴定结题的课题,由市(州)会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和省协会秘书处协商组织,结题完成后所有材料报市(州)会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签字盖章后,交协会秘书处审核备案,由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颁发结题证书。
三、课题结题的要求
无论是采取哪种结题形式,课题结题时必须做到:
(一)完成课题研究任务(各项研究内容都有研究结果)。
(二)完成规定的成果标准(见第四条)。
(三)结题资料齐全(包括结题鉴定申请书、研究报告、立项通知书、开题论证书、中期检查表、主要成果及佐证附件资料)。所有材料必须装订成册。
研究报告撰写须包括标题、课题主持人、课题单位、课题编号、摘要及正文。正文内容结构应包括六个方面:1.背景与界定;2.目标与内容;3.过程与方法;4.结论与对策;5.成果与影响;6.改进与完善。
四、课题结题成果标准
符合下列任意一款条件者,为合格,可以结题;
(一)应用成果
1.课题研究成果获得市(州)级(含市州)以上领导的批示的;
2.参与由市(州)组织与课题研究密切相关的成果推广活动,并有成果推广活动组织过程文件、影像资料等材料;
3.课题组(或课题单位)自行组织、得到市(州)主管部门认可的与课题研究相关的公开的教学活动,并有组织实施文件、影像资料等材料;
4.其他与课题研究内容密切相关的各类成果应用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主管部门认可,并有佐证资料。
(二)理论成果
1.协会重点课题主持人在有公开刊号的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含有公开刊号的大学学报)上发表1篇与课题紧密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在课题研究期间参加湖南省教育科研协会优秀论文评选活动中有2篇与课题紧密相关的论文获一等奖,并标明“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课题研究成果”字样及课题批准号。
2.协会一般课题主持人在有公开刊号的市(州)级以上(含市州)学术刊物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在课题研究期间参加湖南省教育科研协会优秀论文评选活动中有1篇与课题紧密相关的论文获一等奖,并标明“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课题研究成果”字样及课题批准号。
五、本细则的实施与解释
本实施细则从2016年9月开始实施。由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