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成立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 基础教育研究分会的批复
基础教育研究分会筹备组:
你们报来的《关于成立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基础教育研究分会研究分会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省民政厅研究分会设置的有关规定和《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研究分会管理办法》第二章三、四、五、七条,经审查,决定同意成立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基础教育研究分会。业务主管单位为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
分会成立后,须遵守国家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接受省教育科研工作者协会的监督管理,按时参加年度检查,若改变名称、分会理事长、住所等要及时到总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修改《管理办法》经核准后方能生效。
湖南省教育科研工作者协会协会
2016年5月14日
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
基础教育研究分会成立大会会议纪要
2016年5月16日,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基础教育研究分会成立大会在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召开。湖南省教育厅原党组成员、省教科院原院长、湖南省教育科研工作者协会会长姜正国,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石灯明,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规划研究所所长杨敏,长沙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孙智明,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专职副秘书长易志勇,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校长谢永红、党委书记曾少华及来自全省各市州的三十余所基础教育名校的领导与嘉宾参加会议。湖南师范大学附中副校长黄月初主持会议。会议报告了研究分会筹备情况,宣读了研究分会成立的文件,选举产生了研究分会首届理事成员,研究部署了下阶段主要工作。
一、会议指出,成立研究分会,有利于对不同类型教育科研进行分类指导,有利于研究探讨解决不同类型教育的实践问题,有利于开展不同层次的学术活动,基础教育研究分会成立以后,要加强协会总会有关工作的协管、与兄弟分会的协作、与理事单位的协调,共谋发展,共促基础教育科研事业繁荣;要丰富分会活动,紧紧围绕中小学综合改革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典型调查、课题研究、业务培训、论文评选、会议研讨等各种分会活动,为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决策参考拿出建设性意见,扩大分会影响;要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不断提高分会的影响力、凝聚力和吸引力。
二、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基础教育研究分会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明确了基础教育研究分会的名称: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基础教育研究分会(英文译名:Hunan Association of Education Researchers- Basic Education Research Branch简写EREB);明确了研究分会的性质:研究分会是湖南省内基础教育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中、完全学校科研工作者自愿组成的群众性、专业性、学术性团体,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湖南省教育科研工作者协会的组成部分,它不具有法人资格,不须制定《章程》,不收取会费,在协会授权的范围内开展活动;明确了研究分会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坚持学术性与群众性相结合,努力弘扬科学精神,积极探索基础教育规律,促进基础教育科学研究的繁荣与发展,推动全省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明确了研究分会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桃子湖路48号湖南师大附中校内;同时还明确了分会的职能、权利与义务,会员管理,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活动管理等有关事项。
三、会议选举产生了首届研究分会常务理事、理事以及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具体名单如下:
理事长单位:湖南师大附中(理事长:谢永红 )
副理事长单位:长沙市一中、长沙市长郡中学、长沙市雅礼中学、常德市一中、衡阳市八中、湘潭市一中、岳阳市一中、娄底市一中、邵阳市二中、湘西自治州民族中学、怀化市三中、麓山国际实验学校、长沙市南雅中学、株洲景炎学校、衡阳船山实验中学、湖南广益实验中学、湖南师大附中博才实验中学、湖南师大附小、湖南一师附小
秘书长单位:湖南师大附中(秘书长:黄月初)
四、会议研究研究了研究分会五年发展规划和2016年工作计划。根据我省基础教育发展的现实需要,加强基础教育分会机制体制建设,开展基础教育科研服务、基础教育科研成果交流与应用推广、基础教育科研治理、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咨询与决策等工作,着力推进科研管理标准化建设,推进协会组织、制度建设,推动基础教育学校与政府之间的交流,进一步提高分会的凝聚力、吸引力和影响力。
出席:全体会员代表(150人)